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》的通知(GB50186-9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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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已废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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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号:
建标[1993]694号
发布机构: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生效日期:
1994-03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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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计委计综[1986]250号文的要求,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《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》,已经有关部门会审。现批准《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》GB50186-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自一九九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。 本标准由交通部负责管理,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负责。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四日 (注:本文件资料来源于网络,仅供学习参考,本站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任何技术和版权问题。工作中请使用专门渠道购买/获得的标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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