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联合审定结果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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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号:
无
发布机构:
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
发布日期:
2023-03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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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》(交办安监函〔2022〕1280号)有关规定,经交通运输部、应急管理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审定,现就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“平安工程”冠名结果进行公示。 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10日(5个工作日)。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,请于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反映。反映形式为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,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 联 系 人: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赵攀 联系电话:010-65292707,传真:010-65292704 电子邮箱:shuiyunchu@mot.gov.cn 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:100736 附件: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名单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23年3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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