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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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号:
建标协水运字【2021】13号
发布机构:
水运标委会
发布日期:
2021-09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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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》(交水规(2020) 12号〉,我会拟对发布超过五年的标准开展复审工作。本次复审的标准为截至2015年12月31前发布的、尚未进行过复审的现行行业标准(名单见附件1),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,提出相关复审意见(意见表见附件2),并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标委会。
联系人: 檀会春 15910978112 邮箱: tanhuichun@pdiwt.com. cn 附件:1、复审项目清单 2、复审意见表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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