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求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复审意见的函
|
|
文号:
建标协水运字〔2019〕047号
发布机构:
水运标委会
发布日期:
2019-12-16
|
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》,标准复审工作是对发布一段时间的标准进行评估,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。受部水运局委托,我会拟对发布超过五年的现行水运工程行业标准开展复审工作,复审的结论将作为今后水运工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要依据。现将拟复审的标准发给各有关单位,请各有关单位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反馈我会,并请于2019年12月25日前反馈。 联系人:檀会春15910978112;曹凤帅15911122282 邮 箱:tanhuichun@pdiwt.com.cn;caofengshuai@pdiwt.com.cn 附件:1、复审项目清单; 2、复审标准使用单位审议意见表
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
|